Archive for the ‘2008-01

拉萨路

2008.1. 26 Author: Jasper.bai| In: Trivialness

晚上去理发店理了个酷头,等到出来的时候,天上已经飘起了雪花,细细的,凉凉的......也许因为就出生在这个严酷的季节,所以置身于周围冷冽的空气中,我能够感觉到某种莫名的兴奋,有时会想,20多年前那个寒冷的早晨,我到底是怀抱着怎样的希望来到这个世界的,降临在人间的第一口呼吸,应该也是这样的温度吧

骑着车,风从耳机的缝隙里嗖嗖地掠过,那是种很奇妙的声音,它强烈地刺激着我身体里的某个部分,一种名为肾上腺激素的东西开始旺盛地分泌,我甚至听见它流过我的心房......

前面路口的红灯,使我一扭头闯进了拉萨路,自从五年前的夏天和女友走下了这条斜坡后,我就再也没有上去过。那是条很陡的斜坡,倾角差不多接近45,根本没有人会骑着车上去,而我此时却异常兴奋想要尝试看看,于是卯足了力气向上冲去,只前进了十几米,链条就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,车轮也不动声色地开始消极怠工,在路人诧异的注视下,我就仿佛定格摄影般,一格一格地往上爬,随后漫长的时间里,脑海中不断出现幻觉,就好像身边是相隔五年的另一个时空,我和她正牵着手从前面长长的斜坡走下。最后,离登顶约莫十来米的地方,我的双腿已经充血到了极限,整个下半身一度没有了知觉,于是只能放弃。不是我不想坚持,只是有些事情真的没办法勉强,再怎样努力都没有用。下了车,一步一步走上斜坡的最顶端,回头看看,其实这条路也没多远,但过程却是这样坎坷,也就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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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《投名状》

2008.1. 18 Author: Jasper.bai| In: Favorite

男人小时候多半爱看武侠剧,总是痴迷于各种绝世武功,喜欢以自己的方式来解读什么是英雄侠义。遥想当年,那些港台老剧都已在记忆里变得模糊,甚至人物剧情也都没留下多少痕迹,不过曾经的感动还存活于每一个细胞中,只要听到熟悉的旋律就一定会被唤醒,这种对于英雄的向往,或许也可算是男人的一种浪漫

对于92年的“刺马”,我脑海中是没有多少片段可以回想了,我只记得姜大卫演了个坏男人叫马新贻,还记得那里面有个极美的女人,多年后我知道,那是李婉华......而如今再听见这首“戏说人生”,我却又想起了张文祥、关云宝,想起了洪宣娇、纳兰红日,想起了马新贻身着黄袍、策马飞奔......这儿请容我怀念一下,谁让我是个念旧的人呢

说武侠,是为了说“刺马”;说“刺马”,其实是为了说“投名状”



印象中,自“英雄”后就没再看过什么所谓的国产大片,“十面埋伏”、“无极”、“夜宴”之流,我就连看盗版的兴趣都没有,但“投名状”不同,因为之前它是有另一个名字的,叫“刺马”。不夸张地说,这是我近五年看得最过瘾的国语电影,看前很期待,看时极投入,看完不后悔

一直这么认为,一部戏最重要的不是剧情、不是画面,而是人物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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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1. 6 Author: Jasper.bai| In: Trivialness

昨天被我爸的老战友拉去喝酒,都是从戈壁滩上那个荒凉的空军基站一起熬过来的汉子,所以感情特别深厚,对我来说,也都跟自家叔伯没什么两样,于是多喝了两杯,估计一斤有多,我这个军人的儿子总算没给老爸丢脸。跟长辈们一一道别后,我披上厚厚的围巾,戴上大大的耳机,踩着辆破自行车一个人往回骑

乘着夜风,在音乐的催动下,酒精开始发挥作用,我骑着骑着开始哭,我想我是真的喝多了,骑过一个路口后,我在路边的角落里停下,低头想止住哭泣,可任凭怎样努力都不管用,我只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,紧咬着双唇,让泪水无声地涌出......不知道哭了多久,只觉得周围无数的人走过来又走过去,经过身边时他们都会看看我,那是一种介于可怜和鄙夷之间的眼神,在他们看来,我或许像是个刚被女友抛弃的失意男子。那一瞬间,突然很希望有个人能靠近我,问我一句怎么了,安慰我说不要哭,只是,怎么可能呢?换了是我,我也一样会默然地飘过

以为自己很成熟,偶尔也会做幼稚的事,以为自己很坚强,有时也会软弱到极致

昨夜的泪来得太快,我还来不及想明白,它究竟是因为目睹了别人的幸福而流,还是因为见证过我那十几年如一日的孤单

十年

2008.1. 4 Author: Jasper.bai| In: Trivialness

7年的最后一天,和初中时代的同学一起吃了饭,又在KTV鬼吼直到深夜

自从初中毕业后,已经过了有十个年头了,于是他们说今年的春节想要找齐大家重新聚一聚,我听了也开始觉得有些期待,十年的时间不算长,但回头看看,其实也发生了很多事......

我们的英文老师几年前患了癌症,40岁不到就离开了,留下一个年幼的女儿;从前最好勇斗狠的邓同学,听说因为混黑社会进了大牢,直到去年才刑满释放;同桌的她们很多都已嫁了人,有几个甚至做起了妈妈,小庄同学去年还嫁了个洋鬼子;有追求的人也不少,比如我知道的繆同学就抛下了男友,漂洋过海去了America深造;当然,大多数人还是像我一样,选择呆在城市的一角,做一份平凡的工作,碌碌地生活

几个在当时很要好的同学,这些年也没有再见过了,听闻有一个在起点中文网做编辑,混得还不错,我就一直思量着什么时候跟他接上头,然后等时机成熟拉他出来干一票,自立门户

身边感情最好的几个朋友,也都是从那时候一路走过来的,从十几岁的年纪到如今临近而立,虽然各自走着不同的路,但心还是像少年时那般澄净

十年以前,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变老,十年之后,明白自己已经不再年轻,因为常常都在怀念过去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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